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硚口區促進人工智能發展若干政策措施(征求意見稿)
為突破性發展我區人工智能產業,加速形成發展新動能,全面帶動傳統產業升級,大力推動“四個轉型”、加快建設“三個先行示范區”,將硚口打造成武漢國家人工智能先導區重要支撐,現制定如下政策措施:
一、大幅降低算力使用成本。根據企業算力使用情況,創新設置年度總額500萬元的“普惠算力券”和“特惠算力券”,支持中小企業購買算力服務,在市級支持基礎上,按算力服務費的50%最高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。(責任單位:區經科局)
二、大幅降低數據使用成本。根據企業數據使用需求,創新設置年度總額500萬元的“普惠數據券”和“特惠數據券”,支持中小企業依托數據開展人工智能行業創新,對牽頭企業按每年數據使用費用最高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。鼓勵擁有數據的企事業單位自建或共建高質量數據集,優先推薦申報國家、省、市各類支持。經市級以上認定的高質量數據集,對牽頭單位最高給予50萬元資金支持。支持開展數據標注業務,按國家、省、市有關政策給予配套支持。(責任單位:區經科局)
三、大幅降低模型應用成本。創新設置年度總額500萬元的“模型券”,支持中小企業開發垂直行業大模型,對牽頭單位按研發成本的30%最高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。每年遴選一批應用效果顯著的先進垂直行業大模型和智能體,擇優向市級及以上推薦。對獲市級以上認定且成功在國家備案的優秀垂直行業大模型、智能體,在市級支持基礎上,對牽頭單位按研發成本的30%最高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。(責任單位:區經科局)
四、支持具身智能首推首用。鼓勵發展智能網聯汽車、智能無人機、人形機器人、智能眼鏡等具身智能載體,對從事上述行業研發的企業,優先在漢江灣人工智能產業園提供空間載體落地。對實現首臺(套)裝備技術突破的,按首臺(套)裝備研發成本的30%最高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。鼓勵開發具身智能操作系統等軟件,對牽頭單位按實際研發成本的30%最高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。鼓勵國內外知名企事業單位聯合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等,建設產業聯合創新實驗室、制造業創新中心等產學研協同創新平臺,對獲得市級認定的,給予區級配套政策支持。(責任單位:區經科局)
五、突出應用場景首發首試。充分發揮人工智能賦能作用,鼓勵運用人工智能技術深刻改造傳統產業,優先支持人工智能在大健康、智能制造、現代商貿、文化時尚、智慧教育、智慧養老等領域深化人工智能+應用。梳理區內產業需求,每年發布一批上述行業“揭榜掛帥”項目,鼓勵“鏈主發榜、鏈創揭榜”,對成功發榜并實現產業化的項目,按研發成本的30%最高給予100萬元資助;對入選市級“揭榜掛帥”項目的,同步配套區級政策支持。(責任單位:區經科局)
六、加大人工智能人才引育。支持企事業單位吸引程序員、算法工程師、數據標注師等人工智能領域人才,優先推薦國家、省、市人才計劃和硚楚人才行業拔尖人才評選,按有關政策落實購房安居、子女教育、優療優診等“關鍵小事”服務。積極培養軟件、人工智能等數字工匠,優先推薦納入各級技能人才隊伍建設,并按有關政策給予獎勵。支持企事業單位建設人工智能人才培訓平臺,按年度培訓人才數量、等級、效果等,對平臺牽頭單位最高給予100萬元運營支持。(責任單位:區委組織部、區經科局、區住更局、區人資局、區教育局、區衛健局、區公安分局)
七、支持產業集聚集中發展。支持人工智能產業集聚發展,重點發展漢江灣人工智能產業園,每年認定一批區級人工智能產業樓宇,打造人工智能產業標桿集聚地。對經認定的樓宇內的優質企業,優先給予區級人工智能政策支持,優先配置大模型研發資源與高校科研協同創新資源,優先納入區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基金重點支持范圍。(責任單位:區經科局、硚口經開區、區城更集團)
八、加快形成產業金融環境。吸引國家、省、市投資基金、社會資本聯合區屬國有平臺設立數字經濟和人工智能產業基金,重點支持人工智能領域獨角獸、專精特新等企業。鼓勵區屬國有平臺依法依規參與人工智能企業股權投資、戰略合作,推動產業協同。積極組織產業金融對接,幫助企業發行科創債;聯合專業機構開展上市培訓輔導,“一企一策”幫助企業對接金融市場。(責任單位:區政府辦(金融)、區財政局、區城更集團、區經科局)
九、打造人工智能發展品牌。支持企業或機構舉辦人工智能領域國家級、國際性展會、學術會議,以及交流活動、創新創業大賽等重大活動,根據活動參加人數、影響力、引進企業數量等,按照活動經費的30%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支持。對優秀人工智能企業、人才、案例等,優先在重點媒體、重要活動推介。(責任單位:區經科局、區委宣傳部、硚口經開區、區城更集團)
本政策自2025年 月 日起施行,有效期為2年。每年對政策措施執行情況進行動態評估,并結合產業發展最新情況進行調整。本政策中同一項目按照“就高不重復”原則確定支持額度。各責任單位應明確實施細則、資金管理辦法,細化本政策措施涉及條款具體執行范圍和程序。
硚口區促進人工智能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(征求意見稿)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《硚口區促進人工智能發展若干政策措施》,規范政策執行流程,確保財政資金使用效益,結合本區實際,制定本細則。
第二條 政策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應遵循公開透明、突出重點、科學安排、注重實效、強化監管的原則,確保資金使用規范、安全和高效。
第二章 支持對象
第三條 本細則適用于在硚口區依法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、納稅關系在本區,且符合國家、省、市及本區數字經濟和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和機構。申報單位需承諾5年內不遷離本區,否則退回全部獎補資金。
第三章 支持條件和獎補標準
第四條 “普惠算力券”和“特惠算力券”支持對象、支持標準、申領條件、使用規則和申報材料:
1.支持對象:
l申報主體是在本區依法注冊并納稅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人工智能企業;
l企業規模應符合國家統計局《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(2017)》中小微企業標準;
l聯合共建單位需提供本區企業在項目中的主導地位證明。
2.支持標準:
l普惠算力券:每年發放150份,單張額度2萬元,按算力服務費的50%直接抵扣,單家企業每年最多領10份,最高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;
l特惠算力券:
①10份,單張額度10萬元,補貼算力支出的50%,要求上年度算力支出≥50萬元,單家企業每年最多領2份,最高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;
②5份,單張額度20萬元,補貼算力支出的50%,要求上年度算力支出≥100萬元,單家企業每年最多領1份,最高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。
3.申領條件:
l算力服務需用于人工智能研發、模型訓練、數據分析等核心業務;
l申領企業使用的算力服務須由本區認定的、已納入武漢市算力資源池的區內算力服務機構提供,具體機構名單由區經科局每年發布并動態更新。
4.使用規則:
l普惠算力券采取“先到先得”方式發放,特惠算力券優先考慮算力支出金額較大的企業;
l算力券當年有效,逾期作廢;
l同一企業同一年度不得重復申領普惠與特惠算力券。
5.申報材料:算力服務合同、支付憑證、發票及績效報告(需體現算力使用對研發或生產的提升效果)。
第五條 “普惠數據券”和“特惠數據券”支持對象、支持標準、申領條件、使用規則和申報材料:
1.支持對象:
l申報主體是在本區依法注冊并納稅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人工智能企業;
l企業規模應符合國家統計局《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(2017)》中小微企業標準;
l聯合共建單位需提供本區企業在項目中的主導地位證明。
2.支持標準:
l普惠數據券:每年發放150份,單張額度2萬元,單家企業每年最高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;
l特惠數據券:每年發放20份,單張額度10萬元,單家企業每年最高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。
3.申領條件:數據供給方需為本區注冊并納稅的規上企業或行業龍頭企業。
4.使用規則:
l普惠數據券采取“先到先得”方式發放,特惠數據券優先考慮上年度數據使用費用≥50萬元的企業;
l數據券當年有效,逾期作廢;
l同一企業同一年度不得重復申領普惠與特惠數據券。
5.申報材料:
數據采購/使用合同、數據支付憑證及發票、數據來源合法性聲明、數據安全合規承諾書、數據應用方案及預期效益說明。
第六條 高質量數據集建設項目支持對象、申報條件、支持標準和申報材料:
1.支持對象:
l在硚口區注冊并納稅的企事業單位(含科研院所、行業龍頭企業等)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;
l具備數據治理相關資質或經驗(如DCMM認證、數據安全合規證明);
l聯合共建單位需提供本區企業在項目中的主導地位證明。
2.申報條件:
數據集需滿足以下要求:
l數據規模:覆蓋一定樣本量,具備行業代表性;
l數據質量:標注準確、格式規范、符合合規要求;
l應用價值:已在醫療健康、工業制造、智慧城市等領域實現落地應用。
3.支持標準:
l對通過市級以上認定的高質量數據集,按以下標準資助:
①市級認定:給予牽頭單位最高20萬元支持;
②省級認定:給予牽頭單位最高30萬元支持;
③國家級認定:給予牽頭單位最高50萬元支持。
l同一數據集僅資助一次,不重復支持。
4.申報材料:數據集建設方案(含目標、技術路線、應用場景)、數據合規性承諾書及安全評估報告、已產生的應用成效證明(如合作案例、效益分析)等。
第七條 對開展數據標注業務的企業,按照國家、省、市級相關政策給予配套獎勵,具體獎勵標準和申報流程參照國家、省、市級政策執行。
第八條 “模型券”支持對象、支持標準、申報條件、申報材料和監管要求:
1.支持對象:
l申報主體是在本區依法注冊并納稅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垂直行業大模型研發及應用的企業;
l企業規模應符合國家統計局《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(2017)》中小微企業標準;
l聯合共建單位需提供本區企業在項目中的主導地位證明。
2.支持標準:
l按實際購買費用的30%給予補貼,單家企業年度最高20萬元;
l重點支持領域:智慧醫療、智能制造、智能交通、金融服務等行業大模型。
3.申報條件:
l項目需基于主流通用大模型進行二次開發;
l研發成果需在特定行業場景實際應用;
l項目研發周期不超過12個月;
l企業需提供配套研發資金證明。
4.申報材料: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、項目計劃書(含技術方案、應用場景、預期成果)、研發團隊資質證明、研發投入預算及配套資金證明、已有研發成果證明(如有)等。
5.監管要求:獲補貼企業需在6個月內提交模型應用成效報告,未達標者需退回部分或全部補貼。
第九條 垂直行業模型、智能體研發補貼支持對象、項目要求、支持標準、和申報材料:
1.支持對象:
l獲市級以上認定且成功在國家備案的優秀垂直行業大模型、智能體項目;
l牽頭單位需在本區依法注冊并納稅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;
l聯合共建單位需提供本區企業在項目中的主導地位證明;
l擁有專業的技術研發團隊。
2.項目要求:
l基于通用大模型開發的垂直行業專用模型;
l已在特定行業實現6個月以上實際應用;
l應用效果顯著(需提供用戶證明和效益分析)。
3.支持標準:在市級支持基礎上,對牽頭單位按研發成本的30%最高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。
4.申報材料:項目申報書、技術方案及創新說明、應用案例及效果證明、研發投入專項審計報告、相關資質認證材料等。
第十條 具身智能項目支持對象、支持范圍、支持標準、申報條件、申報材料、監管要求:
1.支持對象:
l申報主體是在本區依法注冊并納稅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人工智能企業;
l聯合共建單位需提供本區企業在項目中的主導地位證明;
l上年度研發投入占比不低于8%。
2.支持范圍:
l首臺(套)具身智能裝備:
①智能網聯汽車(L4級以上自動駕駛系統);
②人形機器人(具備自主運動決策能力);
③行業級無人機(載重≥5kg);
④其他創新型具身智能設備。
l具身智能操作系統:
①機器人操作系統(ROS等);
②智能體控制平臺;
③多模態交互系統。
3.支持標準:
l首臺套裝備:
①按經審計的研發投入的30%給予補貼;
②補貼分檔:
研發投入100-170萬元:最高補貼50萬元;
研發投入170萬元以上:最高補貼100萬元。
l操作系統:
①按實際投入的30%給予補貼;
②最高補貼100萬元;
③需實現3家以上企業應用。
4.申報條件:
l技術條件:
①通過省級以上新產品鑒定;
②擁有核心知識產權(發明專利≥2項);
③主要技術參數達到國內領先水平。
l產業化條件:
①具備產業化基礎(生產場地≥500㎡);
②已簽訂意向采購合同(總額≥300萬元);
③承諾3年內在硚口區實現產業化。
5.申報材料:近兩年審計報告、完稅證明、產品技術白皮書、檢測認證報告、知識產權證明材料、查新報告、研發投入專項審計報告、產業化投資計劃等。
6.監管要求:需每季度提交項目進展報告。
第十一條 鼓勵國內外知名企事業單位聯合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等,建設產業聯合創新實驗室、制造業創新中心等產學研協同創新平臺,對獲得市級認定的,給予區級配套政策支持。具體獎勵標準和申報流程參照市級政策執行。
第十二條 突出應用場景項目支持對象、申報條件、支持標準、申報材料、監管要求:
1.支持對象:
l在硚口區注冊并納稅的企事業單位;
l項目應用場景位于硚口區范圍內。
2.申報條件:
l發榜條件:
①鏈主企業需為行業龍頭企業;
②技術需求應具有行業共性;
③項目預算不低于300萬元。
l應用領域:大健康、智能制造、現代商貿、文化時尚、智慧教育、智慧養老等。
l技術要求:
①采用人工智能核心技術(計算機視覺、自然語言處理等);
②具有技術創新性(需提供專利或軟著證明);
③解決方案成熟度達到可復制推廣水平。
l應用成效:
①已在本區落地實施;
②具有可量化的經濟、社會效益。
3.支持標準:
l按項目實際研發投入的30%給予資金支持;
l單個項目最高支持100萬元。
4.申報材料:近兩年審計報告、完稅證明、項目實施方案(含技術路線、實施計劃)、項目投入專項審計報告、知識產權證明材料、經濟效益證明(合同、發票等)等。
5.監管要求: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2年,需每半年提交項目進展報告。
第十三條 人才培訓平臺項目支持對象、支持標準、申報條件、培訓質量要求、申報材料、監管要求:
1.支持對象:
l在硚口區注冊并納稅的企事業單位;
l具備培訓場地(≥200平方米)和教學設備;
l擁有3名以上專職人工智能專業講師。
2.支持標準:
l基礎運營補貼:
①年培訓量≥500人次:補貼20萬元;
②年培訓量≥1000人次:補貼50萬元。
l績效獎勵:
①培訓就業率≥80%:追加10萬元;
②獲證率≥70%:追加10萬元;
③培養高技能人才(高級工及以上)占比≥30%:追加30萬元。
l單個平臺年度最高支持100萬元。
3.申報條件:
l培訓方向:人工智能算法工程師、數據標注師、智能系統運維師等。
l硬件條件:
①配備專業實訓設備;
②建有線上學習平臺;
③具備實踐教學環境。
4.培訓質量要求:
l課程體系通過行業認證;
l與3家以上企業建立合作關系;
l培訓合格率≥85%。
5.申報材料:營業執照副本、場地使用證明、師資證明(教師資格證、專業資質)、年度培訓計劃、課程體系說明、合作協議(企業、院校)、培訓臺賬(學員名單、考核記錄)、就業證明(勞動合同等)、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復印件等。
6.監管要求:每月報送培訓進展,每季度開展質量抽查,每年度進行績效考核。
第十四條 產業園入駐標準:
1.主營業務為數字經濟和人工智能核心產業(依據國家統計局分類);
2.園區運營方需定期報送企業成長情況(如營收增長率、專利數等)。
第十五條 金融支持對象、支持范圍、支持標準和監管要求:
1.支持對象:
l在硚口區依法注冊并納稅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人工智能企業;
l企業主營業務符合國家、省、市及本區數字經濟和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方向。
2.支持范圍:
l產業基金支持:設立硚口區數字經濟和人工智能產業基金,重點投資本區人工智能領域獨角獸、專精特新等企業;
l股權投資支持:鼓勵區屬國有平臺依法依規參與人工智能企業股權投資、戰略合作;
l科創債發行支持:支持企業發行科技創新公司債券(科創債),降低融資成本;
l資本市場對接:聯合專業機構,一企一策開展上市培育、融資路演、并購重組等輔導服務,助力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。
3.支持標準:
l產業基金配套支持:對獲得區級產業基金投資的企業,按實際投資額的10%給予配套支持,最高500萬元;
l融資服務支持:對參與區級組織的融資對接活動并成功獲得股權融資(單輪≥1000萬元)的企業,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。
4.監管要求:
l獲補貼企業需每半年提交資金使用及項目進展報告;
l產業基金投資企業需定期報送經營數據及重大事項變更情況。
第十六條 打造人工智能發展品牌支持范圍、支持標準、申報材料和績效評估:
1.支持范圍:
l由區內企業或機構主辦/承辦的國家級、國際性人工智能展會、學術會議、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;
l活動需符合本區人工智能產業方向,且規模≥100人(其中外地企業參會者占比≥30%,行業領軍人物或院士≥3人)。
2.支持標準:
l按活動實際經費的30%給予補貼,最高100萬元;
l對引進優質企業(活動后6個月內在本區辦公、開票、繳納社保)的,每引進1家獎勵5萬元。
3.申報材料:活動方案及預算報告、參會名單及簽到記錄、經費支出明細及發票、引進企業證明材料(如營業執照、投資協議)。
4.績效評估:
l活動需在舉辦前30天向區經科局備案;
l活動結束后提交總結報告,未達預期影響力的,酌情扣減一定補貼。
第四章 附則
第十七條 項目申報時間、申報條件、申報材料等具體規定以區經科局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。
第十八條 對虛報數據、套取資金的企業,取消3年內申報資格,并依法追回資金。
第十九條 本細則由區經科局負責解釋,自發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與《硚口區促進人工智能發展若干政策措施(試行)》一致。